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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A徵聘指甲彩繪技能職類測驗題庫命製人員
為達勞委會規定辦理技能職類測驗作業流程,公開招聘規範製訂題庫命製人員
凡符合以下審查資格者,
1.具十年以上從事與指甲彩繪、美容題庫命製職類相關經驗
2.具專科以上學歷
3.具一級美甲證或美容乙級技術士證
同時符合1-3所定資格者,應檢附文件及相關規定如下:
(一)報名表 (格式如附件一)http://www.tna.org.tw/photos/program/附件一.doc
(二)服務證明書 (格式如附件二)http://www.tna.org.tw/photos/program/附件二.doc
服務證明書必須加蓋服務機關(構)之關防、圖記或印信。
(三)服務年資及現職一覽表 (格式如附件三)http://www.tna.org.tw/photos/program/附件三.doc
具十年以上從事與指甲彩繪、美容題庫命製職類相關證明。
(四)本人切結確實服務美甲相關事業機構切結書 (格式如附件四)http://www.tna.org.tw/photos/program/附件四.doc
因事業機構倒閉或其他原因致無法取得前項第二款者均需檢附。
(五)畢業證書影本:專科以上學歷
(六)一級美甲證或美容乙級技術士證影本:
現已辦理技能職類測驗相關職類最高級別之技術士證影本。
檢附需要相關證明影本,郵寄至242新北市新莊區建興街18號
連絡電話0936-575857紀皖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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