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山自然實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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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我國近代文獻中的楓樹

我國近代科學的植物學文獻要以李善蘭筆述的「植物學」(清咸豐八年,1858)為最早。雖然只比日本的飯沼遲了六年,但是因為李善蘭是完全根據英國書籍由傳教士韋廉臣口述,沒有加入中國的材料。而飯沼的「草木圖說」卻是以日本的材料,用西洋的分類方法所編寫。所以李善蘭在書中所介紹的植物多為外國產物,如淡巴菰科(今為茄科)、橄欖科(今為木犀科)。而且沒有介紹楓樹及楓香。

目前已知的我國第二本植物學是奚若和蔣維喬合譯的「胡爾德氏植物學教科書」。這本書是從美國Coulter氏的教科書翻譯。書中文字及圖片幾全與原書相同。大部分名詞是從日本書籍中採用,已經非常進步。這本書是在清光緒三十三年(1907)完成,在宣統三年(辛亥,1911)由上海商務印書館印行。書中有楓樹(Acer)的枝葉和果實,仍依我國傳統命名(圖1)。Fig5.gif (3293 bytes)

筆者所能找到的第三本植物學書是工學博士馬君武於民國四年(1915)在德國波鴻(今稱波昂)所編譯的「實用主義植物學教科書」。馬先生雖然是工學博士,但早年在日本修習生物學,曾譯有「達爾文物種原始」及「動物學教科書」。對生物學並不止於業餘與趣而已。他這本植物學在民國七年由商務出版。書中介紹了三種歐洲楓樹(Acer),而且創用楓樹科(Aceraceae)的中文譯名(圖5)。

第四本就是在同一年(民7)出版的「植物學大辭典」。由於這一本辭典搜羅廣泛,成為各級學校及圖書館必備的參考書,至今在台灣仍甚為曾遍。人們遇有植物學上的疑問,不免先去翻查辭典;其他辭書也多抄錄這一本辭典,但是卻很少有人能對辭典的內容正誤再加分析。茲將這本辭典中有關楓樹及楓香樹的記載分別討論於下。

  1. 楓:Liquidambar formosana Hance金縷梅科。楓屬。……葉掌狀三裂,與槭樹略相類。……秋季變紅色。頗美觀。……名見群芳譜。又叫……「楓香樹』等名。又日本稱槭樹亦為楓Acer palmatum Thunb. ka-he-de。」
  2. 楓香樹:Liquidambar formosana Hance。楓香樹即楓也。名見南方草木狀。詳註楓。

從這兩條註釋中可以知道他們把楓香樹和楓樹當做一種植物的兩個名字。可是也知道日本人把Acer叫做楓。根據辭典序言中說:「吾輩同仁(按共十三人)。畢業大學。專攻植物學者。僅黃君以仁一人。且另有任務。不能專於此事。其餘則僅窺門徑。各非專家。」讓我們想想看:國立編譯館要編任何一門科學的中英名詞對照表,都要聘請許多位專家學者,經年累月討論研究。即使如此,仍有若干名詞難以決定。而如此一部包羅廣泛的植物學大辭典,卻由十二位非專門人員及一位兼差的專家從事編輯。我們除了對他們的奮鬥精神及堅強毅力寄以無上敬意之外,實在也不應吹毛求疵,再加評論了。

其次,我們寧願相信黃以仁先生確為植物學專家,且確曾為辭典盡最大努力。黃以仁先生也曾和其他兩位合作,在翻譯日本「三好學植物學講義」時,立有「植物種名大抵選用最古者用之」的原則(見該書廣告用語)。為什麼要放棄晉代的「南方草木狀」,卻選用明代的「群芳譜」呢?Fig6.gif (8023 bytes)

從「植物學大辭典」的「楓樹」圖片(圖6),可以知道是從日本「內外實用植物圖說」翻印而來。該書出版在明治四十年(1907,清光緒三十三年)。著者齋田及佐藤在圖下只寫「(漢)楓」。意為漢字寫做楓,並沒有註明來源。但是植物學大辭典的著者卻註明「名見群芳譜」,好像頗有根據。其實群芳譜只是搜集古代文獻集合而成的一本書。書中除抄錄前人字句以外,沒有著者王象普的任何文字,是一本標準的「圖書集成」,不是良好的參考文獻,所以也落入前述混亂不清的巢臼。對於「植物學大辭典」的評價,可以用中央研究院院士何炳棣先生的話加以說明。他說:「這部辭典,幾乎全是從日本的植物辭典翻譯而來的,當然不是一部理想的參考工具。」可知該書把楓香叫做楓樹的名稱,不能當做正確的名字。

第五本是民國二十六年(1937)上海開明書局出版的「中國植物圖鑑」。該書雖然搜集有2,464種植物,但是所用圖片及說明仍有許多植物取自日本的「內外有用植物圖說」和寺崎留吉(1933)的「日本植物圖譜」。例如在683真的「楓」,不但圖片與植物學大辭典一樣取自日本齋田及佐藤(圖6),並且也隨著植物學大辭典說「楓」字來自「群芳譜」,而以南方草木狀的「楓香樹」便為別名。說明中還有「秋季葉變紅色,與槭同為重要的觀賞樹」。他們不但沒有見過王筠對這兩種植物的描述,也不去查閱小野蘭山所根據的「救荒本草」。因為救荒本草中的「槭樹芽」根本沒有美麗的秋葉,也不是重要的觀賞樹,從來沒有一句中國的詩文讚美過槭樹的葉片。

由於以上兩本工具書(植物學大辭典和中國植物圖鑑)對楓樹與楓香樹的錯誤記錄,使得民國以來各書局所出版的字典及辭典幾乎全都採用了他們的圖片及說明。所以不論查那一本辭典,所得到的答案只不過是同一資料的轉載。我們既不能用這一本去證明另一本,也不能說「大家都把楓香叫做楓」做為一誤再誤的藉口。因為這只是一個人(小野蘭山)的錯誤,並不是由許多人分別證明的事實。

此外,影響我國學界「植物、森林及園藝」走上歧途的書籍中,除了上述兩本工具書以外「還有民國二十六年(1937)九月,由南京中華農學會發行的「中國樹木分類學」。這本書是由陳嶸先生編寫,是一本相當完整(並非完善)的巨著。差不多所有學習分類的學生都曾參考過這一本書。書中對於楓香有如下的記述:

「楓樹(江浙)〔別稱:大葉楓(湖南);路路通
(南京);雞楓樹,雞爪楓(杭州);楓仔樹(台灣)
;白膠香(唐本草);楓香樹(南方草木狀)〕」

這本書中所採用的中文名稱並無一定原則,有時用今名,有時用古名;有時用山東名,有時用河南名全憑著者喜惡而有取捨。例如「楓樹」便為江浙之俗名,而著者竟捨「南方草木狀」古已有之的「楓香樹」,或許也是受日本小野的影響。

關於楓香的產地,陳嶸先生除記述長江流域及華南各地以外,又加入了河南省。不知道是根據什麼文獻。但是卻漏列民國二十三年(1934)左景烈的海南島記錄。同時又寫道:

「台灣亦有之,常為廣漠純林,入秋葉紅可愛。」

按目前在台灣很少能發現「廣漠純林」,也看不到「葉紅可愛」。陳先生可能是根據日人金平亮三(1917)的「台灣樹木誌」所寫。金平在民國六年時也許看到過相當大的楓香純林,但近幾十年來,台灣人口劇增,許多天然林都遭到破壞,陳先生不知道實情,才會引用金平亮三的話。但是卻不能曲解陳先生的原意,把它引用為:

「(楓樹)〝常為廣漠純林,入秋紅色可
愛〞。這是敘述我國大陸楓樹入秋的情形。
……」(見農業周刊10卷5期,19頁)。

我國大陸全境確實都有楓樹。但那是「北方的楓木」(Acer),不是陳先生所記述「台灣亦有之」的楓香(Liquidambar)。

陳先生在書中更有一段解釋楓樹名稱的話說:

「按通俗所稱楓樹或楓香樹或雞爪楓香者,係常指本種Liquidambar formosana Hance)並槭樹科之槭屬Acer樹木而言,實則彼此各為一科,惟葉形及其入秋變色有相似之處而已。」

中國傳統文化中,只知美麗的楓葉,從來沒有人讚美過楓香與槭樹。把楓香誤稱為楓樹只是文字學家郭璞的錯誤。雖經王筠加以批正 但日本植物學家接受此一錯誤,又把真正的楓樹(Acer)改稱為「槭」,才造成如今的混亂。陳氏書中也把這兩種不同科屬的植物都叫做「雞爪楓」(見第398頁及710頁)。所以陳先生上述一段話,並未廓清楓與楓香的問題。

由於以上所列我國近代書刊中對楓樹的錯誤記述,使得各種字、辭典和教科書都受這幾本工具書的影響,以訛傳訛,一誤再誤,幾乎要推翻傳統中的楓樹形像。希望提筆傳播讚美楓樹紅葉的專家學者,齊力挽救此一遭受日人曲解而行將中斷的中國楓葉,不要誤用在楓香樹的身上。也可免除大家望楓香不變紅而徒增慨嘆。因為台灣的楓香樹(台北市中山北路兩旁和台大醫學院的楓香樹),本來就不是我國傳統上的楓樹;它也沒有能與楓葉相比的紅葉。而楓樹科(Aceraceae)的植物,才是真正的楓樹(Acer)。

(附註:至於槭樹的名稱,當另為文加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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