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山自然實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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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兩種植物,各有名稱Fig1.gif (7231 bytes)

清道光七年(1827)王筠著「說文解字釋例」一書中有一段話,說明楓樹與楓香的基本差別:

「北方之楓木,其實類樗,但兩兩相對而生;……南方之楓香木)其葉似楓,而實如栗房,焚之有香氣,非一物也。」

大意是說華北所稱的楓樹,果實很像臭椿(Ailanthus altissima ,屬苦木科)的翅果,但卻兩枚對生(實際上應該是一個果實的兩半,見圖1。凡是學植物分類學的人,大概不會不知道這是Acer屬的明顯特徵。至於產生華南的楓香,只是葉形很像楓樹,果實卻像栗樹(Castanea)的果房,外面生滿了軟刺(見圖2)。這種描述不正是金縷梅科楓香(Liquidambar)的特徵嗎?

王筠為什麼要寫出這一段話呢?因為他發現在我國的字書中,有許多重要的著作也把這兩種樹木混為一談。經王筠的細心研究,才明白地寫出楓樹與楓香的區別,實在是字書中具有精闢見地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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